2022年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
2022年8月8日
2021年
四川美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法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政策,实行规范招生、择优录取。
现将2021年本科招生艺术类提前批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提前批录取分数线
注:上海高考文化满分为660分,云南高考文化满分为772分,均按750分折算后排位。
二、录取原则
(一)理论类专业:符合理论类报考条件,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遇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二)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综合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如遇录取加权分排名并列时,以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三)录取具体专业方向,根据学生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方向。若志愿填报的专业方向均已录满,对于服从调配的考生,则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方向;对于不服从调配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三、录取通知书寄发方式
录取结果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录取通知书将采用EMS特快专递,按高考报名预留地址寄发。
艺术类提前批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21年7月23日前寄出,具体寄发时间和邮寄单号将另行公告。
四、其它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
2021年7月13日
2020年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政策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政策,实行规范招生、择优录取。现将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
内容持续更新中,录取结果以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录取原则
(一)理论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二)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综合分计算方法: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
(三)普通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建筑学、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教育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三、录取通知书寄发方式和时间
录取结果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录取通知书将采用EMS特快专递,按高考报名预留地址寄发。
第一批: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和理论类专业,将于2020年8月20日前寄出,具体寄发时间和邮寄单号将另行公告。
第二批:普通类(艺术教育、建筑学、风景园林、工业设计)专业,将在录取完成后寄出,具体寄发时间和邮寄单号将另行公告。
四、其他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
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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