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考专业:视觉传达设计
二、录取规则: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一、统考专业:
雕塑、动画(中外合作办学)、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二、录取规则:
①雕塑:按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③美术学和设计学类(雕塑、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按所报志愿顺序,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一、统考专业: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
二、录取规则: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课成绩×40%])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一、统考专业:
①本科:
汉授美术:设计学类(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美工设计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
②专科
汉授美术:环境艺术设计
美工设计类:家具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二、录取规则:
①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填报我校美术类、美工设计类专业须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批次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美术类、美工设计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②其他省市考生
参加我校承认的相关省(市、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考生在专业课成绩合格和文化课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一、统考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二、录取规则: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数 =[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一、统考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二、录取规则:
①内蒙古自治区
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加权成绩(文化课投档成绩乘以60%加美术专业投档成绩乘以4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权后的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全部保留。
②外省考生: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四川省: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加权成绩(文化课投档成绩乘以60%加美术专业投档成绩乘以4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权后的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全部保留。
江苏省:文化、专业双上线者,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各专业志愿间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加权成绩(文化课投档成绩乘以60%加美术专业投档成绩乘以4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权后的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全部保留。
山东省:学校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工作,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二、录取规则:
①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美术设计类的部分专业(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学专业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分数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考生:
美术设计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区统考成绩录取。
二、录取规则:
①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②凡我校投放美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其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达到2020年本省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统考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二、录取规则: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数 =[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
一、统考专业: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
二、录取规则:
①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②外省考生
黑龙江、山东省的美术类考生承认其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一、统考专业:美术学、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二、录取规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一、统考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民族工艺装饰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民族服装设计方向)
二、录取规则: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数 =[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一、统考专业:美术学(广告设计方向)、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
二、录取规则: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数 =[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
一、统考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绘画、动画、摄影
二、录取规则: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一、统考专业: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二、录取规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专业考试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一、统考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室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二、录取规则: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相应类别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一、统考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品设计、展示艺术设计(会展方向)、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方向)
二、录取规则: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美术类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一、统考专业:美术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二、录取规则: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美术类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一、统考专业:广告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电影美术)
二、录取规则: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相应类别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一、统考专业:美术(书法)、广告设计与制作
二、录取规则: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美术类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一、统考专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二、录取规则: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相应类别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一、统考专业:艺术设计
二、录取规则: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美术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一、统考专业:环境艺术设计、美术
二、录取规则: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美术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二、录取规则: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相应类别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一、统考专业:美术教育、艺术教育、动漫设计
二、录取规则: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区相应类别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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