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和家长们容易将高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混淆,认为这两个是一样的东西,但实际上,却有很大差别。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且必须经高校的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具有法律效应。高校的招生章程公布后不得擅自更改。
招生简章中的内容没有经过审核备案,不具备规范作用,只能作为报考时的一般参考资料,其重要性远不如招生章程。可以理解为是学校根据招生章程写的一份“广告”。
举个例子,比如xx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写明了英语专业要求高考单科成绩必须超过120分,但是在招生简章中没有体现。
小明高考报考该校英语专业总成绩符合但单科成绩不符合,那么高校可以根据招生章程中体现的要求将小明退档,但小明不能因为只看到了招生简章上面没有体现这个内容去要求学校录取他。
同理,如果学校招生章程上面没有体现单科成绩的要求,那么高考录取时学校则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将小明退档,如果学校因此将小明退档了,小明是可以根据招生章程的法律效应去投诉学校。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层次、办学、招生计划、外语语种及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投档比例、录取规则、录取男女生比例、加分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收费标准等信息。
以南昌大学为例,一起来看看招生章程中都有哪些重点内容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创建具有南昌大学特色的一流本科教育,培养具有家国情怀、社会责任、创新精神、世界眼光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南昌大学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南昌大学,国标代码为10403,公办院校,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邮编330031。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苏区专项计划、新疆内地高中班、新疆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克州定向);保送生;单考单招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考生、保送运动员;港澳台侨学生【港澳台侨联招、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学测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南昌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jc.ncu.edu.cn/zs)是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小南新”是学校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和“小南新”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七条 学校的前湖主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青山湖校区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235号;东湖校区位于南昌市东湖区八一大道461号。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特别是提档、录取等环节的加分情况说明。
不少高校在提档时承认政策加分,但在录取时,却按照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也就是说,提档时加分是起作用的,但在专业录取时,很多高校是按考生实考分算,加分不起作用。
南昌大学招生章程内容: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各省(区、市)的优惠加分政策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是被投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
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还是会有被退档的风险。
南昌大学招生章程内容:
第十二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录取平行志愿超出1:1比例投档到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调节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如有些高校的录取原则是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就是说将录取范围内考生按照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要仔细研究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采取针对性的策略。
第十七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进行。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原则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声乐)仅招收声乐方向(声乐为主项)的考生;音乐学(各器乐方向)仅招收器乐方向(器乐为主项)且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各省招收的具体器乐种类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一)省内(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绘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2.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各器乐方向)和舞蹈学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进档考生省统考小专业成绩(音乐学类专业的小专业成绩为声乐或器乐面试成绩,舞蹈学类专业的小成绩为舞蹈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舞蹈学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150名(含)以内;音乐学(声乐方向)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100名(含)以内;音乐学(钢琴方向)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50名(含)以内;音乐学(各器乐方向)其他类别小专业名次要求在全省前6名(含)以内。(以上小专业名次考生可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查询)
(二)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1)设计学类和绘画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50,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2)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学(各器乐方向)、舞蹈学、表演[表演、表演(茶艺)]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第十九条 体育教育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第二十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考生、保送运动员、港澳台侨联招考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的录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及我校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新疆内地高中班、新疆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克州定向的录取按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由学校负责将该考生调剂到其他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每年4650元或4950元,理工、医学类专业每年5250或5550元,计算机类(软件与网络空间)每年10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12000元,会计学(国际会计师)和工商管理(中法实验班)每年14000元,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学费另行公布。详情可到“南昌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查询。
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住宿条件,每年1000元或1200元。
第三十一条 学校已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并举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后,可直接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入学。入学后,高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并采取不同的形式给予资助,完成正常学业。
第三十二条 学校注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设有综合实验班、本硕实验班、国学实验班、人工智能实验班、新结构经济学实验班、稀土实验班、新功能材料与技术实验班(未来技术实验班)和医学创新实验班等多个实验班,所有实验班实行书院制管理。符合以上实验班选拔条件的新生,可在入学后申请并通过考核后转入上述实验班学习。
为鼓励江西省高分考生报考我校,全省高考理科排名前6000名、文科前1500名的考生录取后可申请免试转入上述实验班学习。
在专业录取规则上,什么是分数优先?什么是专业优先?
“分数优先”又叫“分数清”。是招生院校根据已调档考生的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的志愿,A考生被录取了之后再进行B考生的投档。这种录取方式,考生可以大胆的填报自己想读的专业,只要六个志愿在分数上拉开梯度还是有很大机会读到自己心仪的专业的。
“专业优先”又叫“专业清”。投档时,依次检索学生的志愿顺序,先满足所有第1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1志愿未满额考虑2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某校招收经济学专业学生1人,计算机专业学生2人,在专业优先的录取规则下,考生B第一志愿经济学未能被录取。而计算机类专业优先录取了第一志愿的考生C、D,在第一志愿已招满的情况下,考生B虽然分数更高,但他的第二志愿计算机类专业也失去了录取机会。
来源 | 江西高考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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